近日,記者從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海洋漁業(yè)局獲悉,按照國務院《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》(國發(fā)【2018】28號)文件要求,寧??h正式取消了船舶進出港簽證審批工作,改為報告制度。
據了解,實施漁業(yè)船舶進出漁港報告制度是轉變政府職能,強化事中事后監(jiān)管的重要舉措。寧??h將通過以下措施加強監(jiān)管:*,明確進出港報告的內容,加強漁船管理,簡化船舶進出港手續(xù)。第二,通過信息系統(tǒng)或漁船身份識別系統(tǒng)掌握進出港船舶的狀況。第三,加強重點時段、重點漁船的管理,伏季休漁期保證休漁地區(qū)漁船回船籍港休漁,大力整治涉漁“三無”船舶。
與此同時,寧海縣依據《浙江省漁船進出港報告辦法(試行)》等相關文件要求,依法依規(guī)開展?jié)O船進出港報告制度,方便漁船進出港。根據辦法,漁船進出港需主動辦理進出港報告,開捕前必須進行出港報告。開捕之后,船長12米以上漁船實施航次報告,船長12米以下漁船根據實際實施定期或不定期報告。此外,寧海縣還將進一步加強漁船進出漁港報告管理,對未經報告擅自進出漁港的,列為重點監(jiān)控對象并標記追蹤,回港后管理機構將重點進行檢查,對違法違規(guī)的依法予以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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