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1月份批準建房125平方米,在便民中心窗口申報耕地占用稅享受減半征收,減免稅額2187.5元;2月份稅務部門打電話說有新政策,可以再次享受稅收減免優(yōu)惠1093.75元。”日前,寧波市象山縣納稅人錢家金領到了網(wǎng)上銀行退稅款,高興地說。
據(jù)悉,1月底寧波市出臺小微企業(yè)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新政,小規(guī)模納稅人占用應稅土地新建住宅的,在按照35元/平方米減半征收耕地占用稅基礎上可以疊加享受減征50%的優(yōu)惠。
縣行政服務中心稅務窗口工作人員解讀道:根據(jù)《象山縣農(nóng)村宅基地管理辦法》,1—2人戶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95平方米,3人及以上戶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125平方米,原址改建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140平方米(不征收耕地占用稅)。如果按照125平方米計算,按照新政策的規(guī)定,在原35元/平方米減半征收耕地占用稅基礎上可以疊加享受減征50%的優(yōu)惠,如此一來,兩項減免加起來一共可以享受減免稅額3281.25元;建房95平方米的住戶可以享受減免稅額2493.75元。
據(jù)了解,自今年1月份以來,象山縣共有61戶小規(guī)模納稅人申報了耕地占用稅,戶均占地面積119.34平方米,共享受減免稅19.11萬元,戶均減免稅額達3132.79元。另外,在減稅降費新政出臺前,縣內已有41戶小規(guī)模納稅人繳納了耕地占用稅,稅務部門已于2月底前為這41戶小規(guī)模納稅人辦理退稅42087.5元。
下一步,縣稅務局將做好小規(guī)模納稅人耕地占用稅優(yōu)惠政策的宣傳工作,確保應知盡知、應享盡享,讓減稅降費工作落實到位,提高納稅人的獲得感和幸福感,為微觀主體減負增添活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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